2011年1月27日星期四

前四後六﹖

香港的法定產假是十個星期,很多人問我是否「前四後六」,其實,我們公司較為「體量」,有十二星期的產假,而我自己連年假在內,共放十六個星期,所以是前二後十四,跟兩年前鼠尾B出生時的安排差不多。(雖然最後鼠尾B在我放假後第三天便出生了,沒有讓我久等呢﹗)

總是覺得,若真的是「前四後六」的話,豈非在仍是努力補身的時候就要上班了﹖況且,小孩仍只是六個星期左右,就要媽咪上班,實在不夠。所以現今很多孕婦都會選擇前三後七、甚至前二後八,讓之後有更多時間陪伴初生兒。

兩年前,可能因為我在最後的兩個星期大多在家上班的原故,感覺雖累,但仍是支持得住。今次不可以有這樣的安排,放產假前的這一、兩個星期,工作實在辛苦,因為要把手頭工作交給在澳洲調來幫忙四個月的同事,自新年後工作量亦大為增加,加上長時間是一人做兩人之工作(因為之前同事離職了),再者,我又病了,是讓鼠尾B傳染的,感覺上特別累。現在我明白為什麼要「前四後六」,又開始後悔沒有早一點讓自己休息。

盼望可以捱到星期五,然後狠狠地睡個夠,好好休息一番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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