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份,突收到一個公司電郵,是關於在澳洲、我部門的同事需要援手,因年底有一個大project,而他們人手不足,故希望其他國家可以有人幫手。這是一個認識澳洲銀行、證券條例的大好機會,而我因熟悉公司的內部架構、政策等,相信也可以幫得上忙。最後,全球就只有我一人對這個short term assignment有興趣,於是我便開始一邊做香港工作、一邊做澳洲工作。
去到十二月,同事突然問:香港發生這麼多事,你會考慮回澳洲嗎?我答會。然後告知她時間會是2021年中,她就非常興奮,原來在我之前的同事離開公司,剛因疫情而全球headcount freeze,直至年底就lift了,可以請人了,時間跟我家想回澳的時間十分吻合呢。就因為這樣,我們便開始申請permanent position的安排。
因著種種原因,老闆遲遲未有開始處理各樣事情,直至四月才開始處理,一重一重的審批,加上面試、人事部程序等等,等待的感覺實在磨人。但回望整件事,仍是充滿感恩的心,因為認識的人當中,十個有九個半都是在「裸辭」的情況下移民的,能夠去到彼邦便有一份工作等待著我,實在是絕無僅有的。連高層同事、熟悉我公司內部運作的同事,都對這個安排十分讚嘆,因為今時今日每每要為公司省錢的年代,怎想像到公司寧願會在海外安排一家五口移居,而不在當地請本地人?
所以用「上帝跌份工下來給我」來形容這經歷真是絕不為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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