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

遲到

感覺上,香港人已習慣了遲到。


昨晚,野味到了一個婚宴。通常「五時恭候、八時入席」的婚宴,我會大概七時半左右到達,希望放下禮物 / 人情、排隊拍照之後,就可以在飯桌等候開席。但是,往往事與願違,「X時恭候、八時入席、九點都無得食」。對於一個孕婦來說,要無止境地等待簡直是一個折磨。其實,我發覺大部份時間,一對新人都無法控制這個問題,大部份人都會想越早開始、越早完結就越好,可是往往賓客大都遲到了,禮貌上都要等得「八八九九」才可以開席。為何大家都會遲到﹖相信是因為大家的經驗是每次都會遲開席,為免浪費時間、青春,所以就只會越來越遲,寧願別人等自己,好過自己呆等。但這對其他七時半之前就到達的賓客公平嗎﹖卒之我只睡了六小時,今天十分疲累。

這遲到的習慣,不但在婚宴中遇見,甚至在教會也是如此。大家有時對遲到已經變成麻木,無論是崇拜、還是團契週會,都會有不少人遲到。偶有一、兩次因事或交通問題而遲到,其實都可以原諒,但把它變成習慣,還若無其事,似乎就不大好了。我也曾試過7.03pm才到達團契,那種「我遲到了,真樣衰」的感覺,真的教我不想再重犯。對於遲到的經驗,最深印象是在澳洲時,原定的司琴「例牌」遲到了,因為崇拜快要開始,所以本來不應穿牛仔褲事奉,我都要硬著頭皮頂替當上司琴,結果唱了一首半詩歌,原定的司琴才趕到,共遲到了差不多二十分鐘。(或許,我的sight reading就是這樣的被訓練出來吧。)

自少,家人就教導要守時,何弟兄一家也都是愛守時的人,甚至生了鼠尾B之後,這好品德仍是在堅持著。能夠守時的其中一個方法,就是把目標推前,心裏想著要11.30am崇拜,又或是6.45pm到團契,就會可以守時了。要別人等自己已經不好意思,要上帝等自己就真的不應該了﹗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