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

太21


聽道行道,是老生常談,但似乎有時我們的生命都像嗎哪文章講的一樣:一潭死水。


講到要實踐,突然想到: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 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(馬太福音 5:15‭-‬16)


這也是幾星期前的講道經文。我要如何讓生命照亮別人呢?想到公司小組T姊妹,上星期特別找我,因為原來N年前我部門的L同事(曾慕道)去了另一部門後再到她的部門,L常提起我和S弟兄曾跟她傳福音。T知道我回香港就要約見面,感覺L離信主應該很近了。香港實在有很多"unfinished business",既然有T一起同工,我已帶中信四律預備好;我相信主帶我回香港不只是吃喝玩樂,求主幫助我成為與我見面的人的祝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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