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26日星期一

Forgive and Forget

一對藝人因九年前生下的兒子在出生後不久便死亡,事件鬧上法庭;法庭宣判了,主理的婦科醫生被停牌兩年,藝人認為判得太輕。這在我家引起了一場熱烈的討論。

有人認為,針不刺到肉不知痛,雖然事隔九年,但當日那心靈的傷口實在難癒,為死去的兒子討回公道乃天經地義。有人認為,事件已過去,相信也不會有很多人光顧這女醫生,她已得很大的懲罰,何苦要對薄公堂,每次覆述案情及細節之時,都在自己的傷口灑鹽,這場官師的意義何在﹖難道兒子可以得以重生﹖這對藝人是基督徒,上帝不是教導我們要寬恕別人嗎﹖

我較為傾向後者的意見。不過,看來”Forgive and Forget”的功課絶對不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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