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

護教

護教,應讓就是維護我們的宗教信仰;當別人問一些信仰問題、又或挑戰我們的信仰時,我們用對聖經的知識,去辯護、解說,與其說是辯論,倒不如說是期望通過一番討論後,對方可以稍為對我們的信仰多了解、甚至願意相信。

最近我們跟 公司小組福音聚會的其中一位參與者、亦即我自己的同事交談,發覺他對我們的信仰有很多的疑問,於是相約他午飯,並參與我們的小組聚會。他是一位從國內來的同事,是無神論的背景,是一位律師。他擘頭第一句便說︰「我是一個律師,所以請不要用聖經來證明聖經,請拿一些其他的證據來去談論。」他問了很多很理性的問題如「我為何要信﹖」、「聖經為何可信﹖」、「上帝真的存在嗎﹖」「如何證明上帝做人﹖」我們用我們有限的知識去解說,時間也實在有限,當然未能完全解答這麼多的問題。

是時候要好好裝備自己,把十年、二十年前年少時代看的書、討論過的信仰難題重新搬出來了。當然,也要繼續好好的在平日的行事為人做好自己,讓人對信仰更有興趣才可。

野味,努力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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